單位負責人:郭向東
辦公地點:朔城區鄯陽街152號
辦公電話:2022105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于交通運輸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的規范性文件和發展規劃建議。
(二)承擔涉及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指導全區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三)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公路,水路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承擔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責任。負責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的政策制訂、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
(五)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區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負責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督管理,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與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區內水路運輸及航道管理工作。
(六)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應急救助、通信導航、船舶與渡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
(七)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國務院和省、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督實施公路、水路有關規費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八)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實施全區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村公路、水路建設、管理、運營工作,承擔公路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渡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實施公路路政、治理超限超載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國防動員交通戰備有關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公安保衛工作。
(十)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對交通行政行為信息進行收集管理。組織和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科技開發、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等工作。
(十一)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和引進外資工作,開展國際、省際和市際的合作與交流。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責調整。將區水利局承擔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交通運輸局。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由區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2.與區水利局有關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條例》和《山西省礦業權公開出讓暫行規定》的規定執行。由區水利局牽頭,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全區河道采砂規劃和計劃。
(十五)對應《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山西省交通運輸廳機構編制的通知》(廳字〔2018〕134號)關于“省交通戰備辦仍掛靠省交通廳”的精神,朔城區交通戰備辦仍掛靠區交通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