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王智峰
辦公地點:市府街100號
辦公電話:2038615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配合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擬訂全區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測繪地理信息等政策法規規章草案,制訂規范性文件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組織實施國家統一規范的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體系。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統一匯交、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規章制度。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健全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加強考核管理。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組織實施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全區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主體功能區戰略,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全區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全區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全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區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全區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并實施分區規劃和城鄉規劃。負責區域內建設項目選址分級管理工作。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全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全區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全區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全區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區地質工作。編制全區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全區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
(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全區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查上報。負責全區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區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區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全區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區測量標志保護。
(十二)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并實施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重大自然資源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負責全區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
區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統一行使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全區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全區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大力推進國土綠化,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保障全區生態安全。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全區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更好促進和保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
(十五)職責調整。
劃入職責:區發展和改革局的組織編制并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的村鎮規劃管理職責,區水利局、區農業委員會、區林業局的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
劃出職責: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管理職責劃入區林業局;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劃入區應急管理局;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朔城分局。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區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朔城區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林業局、區水利局、朔城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