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周慶山
辦公地點:朔城區北新街
辦公電話:2079608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主要職責
(一)擬訂和執行財政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其他有關具體管理措施;參與制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節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設;執行國家財政分配政策。
(二)擬訂全區財政、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
(三)編制全區年度預決算草案,受區人民政府委托,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區級有關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對全區財政性資金進行綜合平衡。
(四)貫徹國家有關稅政工作方針政策,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劃。
(五)管理全區公共支出;監管政府采購活動,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制訂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擬訂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實施細則;擬訂基本建設財務制度并監督實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方針、政策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和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算、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評價,指導財產評估。
(七)管理全區財政支持經濟發展和各項事業的專項資金;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監管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工作。
(八)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訂社會保障財務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涉外財政政策;執行國家關于內、外債務管理方針政策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內農發基金貸款。
(十)參與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訂并監督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辦法。
(十一)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律、法律、規章制度,依法實施會計監督檢查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規定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三)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強化宏觀調控職能。分析預測全區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訂全區宏觀經濟政策,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區統籌能力。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監督制度,強化財政資金的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依法規范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政府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完善區屬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體制。依據區政府授權集中統一管理區屬國有金融資本,依法履行區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
(十六)職責調整。
1.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局。
2.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區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