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負責人:王生旺
辦公地點:朔城區區政府行政北樓509
辦公電話:2034148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辦區政府規章的解釋、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部門在法律法規實施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負責區政府規章清理、譯審工作,編輯出版區政府規章匯編正式文本。負責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和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承辦行政賠償及行政裁決案件的相關工作。承擔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在區內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全區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的培訓工作。
(八)指導、監督本系統法學教育、法學理論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論研究工作。
(九)負責本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十)指導本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相關工作。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負責本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本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與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共同做好基層司法所干部管理。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以履行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職責為統領,統籌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公共法律服務為主要內容的職能體系優化協同高效運轉,深入研究謀劃法治城區建設頂層設計,認真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大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社會建設,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打造過硬司法行政隊伍,充分發揮全系統在全面依法治區中的職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