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劃轉職責。將區政府辦公室承擔的僑務方面職責劃入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政府法制職責劃入區司法局;應急管理職責劃入區應急管理局;政務改革和管理職責劃入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人防職責劃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新增職責。強化對區政府重大民生工作的服務職能;強化區政府總值班工作;負責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日常事務,開展外事政策研究和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辦理全區臺港澳工作,促進臺港澳同胞與我區各個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因公往來臺港澳有關事務。
(三)職能轉變。全面加強黨的領導,不斷提升參謀助手和綜合協調力,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強化承上啟下、協調左右、聯系內外的樞紐作用。加強和完善對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政務服務職能。加大服務民營經濟工作力度,促進全區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統籌協調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和“放管服效”改革相關工作,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